地區 | 亞太地區 |
國家/區域 | 菲律賓 |
國家(英文) | Philippines |
入境簽證
- 菲國自104年7月1日起對中華民國國民實施「電子旅遊憑證」(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-ETA),國人可於線上申獲該憑證並列印後持憑入境菲國,停留期限30天。ETA之申請網站可自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連結進入。
- 國人除可以前述ETA方式赴菲外,亦可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短期停留簽證(9A)。此類簽證可從事觀光、旅遊、探親、洽商或醫療等活動,停留期間為59天。入境後,停留期限屆滿前倘有延期需要,應洽菲移民局辦理。
更多詳情請見外交部網站菲律賓相關簽證資訊
(本資訊來自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安全資訊,僅供參考,詳細資料仍請上該國官網查詢。)
對入境菲國簽證倘有疑義,可逕洽詢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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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(02) 2508-1719
傳真:(02) 2508-40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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